【福哲氏科普百科】消油剂(溢油分散剂)使用管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
1消油剂使用过滥、过量。无论发生怎样的溢油污染,无论存什么样的水域条件下。均把消油剂作为惟一消除油污染的方法。
2溢油应急设备设施配备不足,管理相对滞后。使用者对国家有关消油剂使田的管理规定知之甚少,特别是对使用前的报告、不同水域的使用量和不能使用消油剂的条件等具体实施要求不清楚。目前长江海事局辖区仅九汀港、安庚港配备有消油剂共680公斤.大多数港口与船舶都未配备和储存消油剂。荆州港石油年吞吐量为90万吨左右,但在围油栏和机械同收设施、消油剂等溢油应急设施上尚属空白。
【福哲氏科普百科】使用溢油分散剂的管理规定
1溢油分散剂国家标准及使用规定。国家标准《溢油分散剂技术条件》(GBl8188 1—2000)和《溢油分散剂使用准则》 (GBl 81882—2000)自2001年10月1口起施行。交通部也制 定了相应标准:yr20t3(溢油分散剂技术条件》。《溢油分散剂使用准则》中规定可使用分散剂的情况有:溢油发生或可能 发生火灾、爆炸,危及人命安全或造戚财产霞太损失;溢油用 其他方法处理非常困难,而使用分散剂将对生态及社会经济 的影响小于不处理的情况。规定禁止使用分散剂的情况有: 溢油为易挥发性的汽油、煤油等轻质油品;溢油已被强烈乳化,形成了含50%以上水分的油包水乳状液或在环境温度下 呈块状;溢油发生在对水产资源有重大影响的海域。
溢油分散剂使用准则(GB18188.2-2000)油污清洗剂分享
GB18188.1~18188.2—2000在《溢油分散剂》总标题下包括两部分:第1部分《溢油分散剂 技术条件》;第2部分《溢油分散剂 使用准则》,本标准为第2部分。
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。
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归口。
本标准起草单位: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所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、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。
溢油分散剂
使用范围:处理海洋、港口、江湖河流等水面上的溢流石油污染。 用于港口、船甲板、内燃机等机械设备外体和油舱、油罐内外壁的脱油清洗。
使用方法:处理水面溢油污染时,用喷洒器具尽量均匀的将本剂洒向浮油,停留15-40分钟后,再经人工或机械(可用船艇航行)进行搅动,使本剂与溢油充分接触、渗透和吸收,即可达到理想的处理效果。